1.单位价值>600元且批量总价≥20000元 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资,需在资产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模块入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耐用时间在一年及以下的物资,需在资产系统低值及耗材管理模块入账,作为低值物品管理。 2.单位价值≤600元且批量总价≥20000元 需在资产系统低值及耗材管理模块入账,作为低值物品管理。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11日
1.单位价值>600元且批量总价≥20000元
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资,需在资产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模块入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耐用时间在一年及以下的物资,需在资产系统低值及耗材管理模块入账,作为低值物品管理。
2.单位价值≤600元且批量总价≥20000元
需在资产系统低值及耗材管理模块入账,作为低值物品管理。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