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试行稿)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汇总、审核和统筹教学、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及维修经费的年度预算;

2.组织政府采购设备采购的立项,负责采购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3.负责未列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和相应项目建设的招投标管理、组织合同签订,督促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的执行进度;

4.负责学校科研、学科等项目经费中设备购置和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安排;

5.负责资产的验收、入库、调配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账;

6.负责设备使用的绩效考评管理等工作;

7. 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负责对招标和数据上报等工作进行材料归档,并确认归档材料的真实、完整;

9.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处置和上报工作;

10.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为学校领导提供有关资产管理的准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1.负责做好处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岗位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12.负责对全校各兼职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政策和管理业务的培训;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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