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工会2023年教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
比选招标公告
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精神,上海商学院工会拟于近期采购一批蛋糕券作为2023年全校教职工庆贺生日的慰问品。
对于蛋糕供货商的选择,学校工会将通过招标最终确定一家作为本年度教职工全校生日蛋糕的供货商。
一、招标要求
1. 蛋糕净重:2磅,300元/份,份数:750份(注:随教职工人数变化可能会有微调);
2.交货时间:2022年12月26日;
3.蛋糕券有效期:2年;
4. 服务:
(1)免费为教职工送货上门,并赠送生日蜡烛等;
(2)根据学校工会提供的设计,免费印制生日贺卡,并提供信封。
二、采购方式
一次性采购。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效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
理授权书,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3.供货商制作蛋糕所采用的原材料、辅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4.对于需要配送的蛋糕,供货商应保证配送的及时性和配送过程中的食品保鲜。
5.★供应商必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包含产品配料、生
产工艺流程、外观等内容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四、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在学校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开标评审。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评审专家组在对投标方的样品进行实物评价的基础上,分别对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公司实力、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要素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技术分90%,商务分10%。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产品 质量 (50分) |
原料质量 |
25 |
提供产品配料,包括原料及辅料及其供货渠道,提供原材料食品安全证书,0-25分:质量一般的0-8分,质量良好的9-17分,质量优秀的18-25分 |
生产工艺流程 |
5 |
符合国家生产工艺流程标准0-5分 |
口感、外观 |
20 |
口感根据现场提供的样品得0-15分; 外观根据样品响应文件提供的图例及设计0-5分, |
2 |
企业实力及业绩 (20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10 |
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基地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各项证明综合实力的证书0-10分; |
企业业绩 |
10 |
根据企业提供类似服务案例,附合同复印件,每个类似案例得2分,最高10分 |
3 |
服务 方案 (20分) |
配送能力 |
5 |
根据网点分布或订货渠道便利情况,当日配送时间范围及免费配送区间范围得0-5分。 |
货品种类 |
5 |
根据可兑换蛋糕种类及数量得0-5分 |
售后服务及增值服务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增值服务方案得0-10分 |
4 |
报价 (10分) |
价格 |
10 |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2、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单位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审专家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1. 评审专家组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
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
2.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好样品(重量2磅,一种或几种
均可,如投标人同时提供几种样品的,报价必须相同),投标人携带样品在2022年 12月9日13:30 前送至评标现场,过时不候,供评选会上评审组鉴定、评审。
五、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并密封。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以下主要内容:
(1)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说明;
(2)标书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品牌代理销售证书(或厂家授权证书)等有效资质证明;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产品原料、质量、配方、工艺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4)★单价报价(重量2磅,与样品保持一致),★交货时间;
(5)★产品质量承诺书、服务承诺。
(6)资格文件。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 12月 9日 上午 10点 (标书送达时间)投标人务必提前一天15:00前联系报备进校事宜。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1872195418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 年12 月 3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