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2023]上商采购第003号(上海商学院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上海)意外保险服务)采购比选第二次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援外培训参训外国官员和项目承办方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二、 采购需求

供应商按照150/每人标准提供保险方案保险应覆盖如下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表格中金额,保险时长为自生效起30天,超过30天另行约定保费。

序号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元)

1

意外残疾保障(最高额)

¥500,000

2

意外身故保障

¥500,000

3

急性病身故保障

¥500,000

4

意外医疗保障

¥50,000

5

急性病医疗保障

¥50,000

6

遗体处理保障(含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等)

¥50,000

三、 服务要求

1. 外国学员抵华入境前(飞机落地前)保险要生效(此时保险护照号和姓名不一定完全准确)。

2. 要保证假期(法定节假日)也能承保更新的保险名册(认可以收到有效更新投保名册的电子邮件时间为更新名册生效时间),最好能 7x24小时响应。

3. 承诺认可如下2个公章:上海商学院法人公章(投保书)和上海商学院援外培训专用章(投保名册)。

4. 投保书人数为预估,最终投保人数以实际投保名册人数为准。

5. 原则上研修班举办期间每班投保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按项目和中方管理人员分别开具。

6. 投保保单、发票应在上海商学院援外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

四、 报价要求

按人均保费150元报价,提供明细方案。

五、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六、 预计金额

预算:150元/人。按实际发生计费。



七、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产品方案

根据投标保险产品方案优劣(需求理解、产品方案配置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40

2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21-30分,一般得11-20分,较差得1-10分。

30

3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4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付款方式、服务响应程度。优得20-13分,一般得7-12分,基本符合得1-6分。

20

、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保险时长。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4点,报名方式为发送报名文件(格式自拟,含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至22170024@sbs.edu.cn。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后才可参与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31日 下午4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 2月22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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