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2021]上商采购第077号(2022年春节离退休老同志慰问品采购比选)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2年春节离退休老同志慰问品采购

1. 送货时间:202213

2. 送货地点:上海市

3.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8.7 万元。单价300元1份(须含配送、税金等全部费用)。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项目简介:

随着疫情形势发展,考虑到离退休老同志年龄偏大,为减少路途接触的感染风险,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经研讨后决定在2022年春节前采用物流配送大礼包方式开展送新春送温暖工作。


2. 需求清单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价格

数量

备注

年货礼包

2个品类(6个月以上保质期)

300

290

需单独配送本市地址












3.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

1. 当年生产的、质量好的、保质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粮油(2021新米5公斤装,有机山茶油2L

2. 根据提供地址联系信息和收货人电话联系确认收货信息后配送本市地址。


4. 伴随服务、使用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免费设计、制作有“上海商学院LOGO”包装。logo矢量图由我校提供。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由专家组协商确定第一名。

序号

评标内容

1

增值服务

根据投标方案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2

产品方案

根据投标产品方案优劣(需求理解产品技术指标配置、品牌、产品质量、包装、获奖证书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38-55分,一般得19-37分,较差得1-18分。

55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人员配备、服务措施的承诺;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时间的响应程度。优得15-11分,一般得10-6分,基本符合得5-1分。

15

、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c、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d、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 供应商书面声明 (格式按附件1)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下午3点

4、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2日 下午3点 (投标代表需到场)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请投标代表提前一天15:00前电话联系提供投标代表名字、公司全称、健康状况,以方便报备,因学校防疫规定,未报备不得入校,进校前14天有外省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主动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入校,有发烧等不适症状的需主动向我校告知,不得谎报瞒报)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达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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