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商学院模拟法庭、录播室综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模拟法庭、录播室综合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学校085规划支持项目,由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实践项目合成工程,拟将4号教学楼543教室改建成集小型报告厅,模拟法庭,录播教室等多功能一体的多媒体教学场所。
二、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可联合投标。
2、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3、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装潢资质两级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的供应商,于2012年5月3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派授权代表携带上述资料至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奉浦大道123号实训楼302室)索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中午12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奉浦大道123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7105524
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招标文件截至时间或者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商学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