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2022]上商采购第013号(消防维保)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 9.8万元

二、采购项目要求

     求(服务)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2022-2023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2.服务内容:

2.1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燃气探测器、红外光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备用电源、消防门禁等);

2.2水喷淋灭火系统(主要包括:水喷淋灭火系统控制柜、喷淋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喷淋水泵、管道阀门、管网、水力警铃等);

2.3消火栓灭火系统(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管道阀门、管网等);

2.4防排烟系统(主要包括:排烟风机、排烟阀、正压风机、正压阀、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等);

2.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导向标志灯、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控制箱灯)。

2.6灭火器(主要包括:灭火器瓶体、压把、喷嘴、铅封、压力表、软管等)。

2.7甲方根据需要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

2.8其余详细数量清单见附件:维保设备清单

3.服务期限: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期限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4.服务地点:学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奉浦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不高于9.8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完成相关服务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9、《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沪府令59号2.0系统)要求,包括: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包括: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审,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2.2具有从事高校消防系统的相关施工和维保服务经验,有3个以上(含3个)从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及类似于高校消防系统安装、维修保养经验和业绩(相关电话、联系人、证明材料等),并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信誉;

2.3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未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

2.4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5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紧急或其他合理要求。

服务要求:

1.提供全年24小时维保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1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乙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2.报价单位需在学校周围建立人员固定的维保团队不得少于3人,并且在维保期间不得减少人员配置,因遇疫情、火灾等特殊紧急情况时必须分别在两校区配置驻点人员(不少于一人),更换人员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才可更换,维保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法定的上岗资质证书(四级或以上标准)。

3.维保作业人员需穿着统一制服样式。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本项目服务标准同时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维保方式按照各系统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制定维保方案并在维保完成后应提供相应维保报告。


三、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验收要求

1.根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招标人在服务结束后参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9、《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沪府令59号2.0系统)要求进行正常使用验收,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安全有效状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付款方式

1.按照半年度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日内支付50%保养款,服务日期结束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支付剩余50%保养款。

2.招标方负责维保项目中各系统设备及配件更换费用(由乙方进行报价取得招标方认可后方可更换,消防设施设备零配件单次单件维修价格在500元以内的由乙方提供)。


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1.维保方每年按照招标方需求应提供针对学校不同层次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免费)4次,配合协助学校的微型消防站义务开展演练3次。



四、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序号

评标内容

1

价格分

根据投标方案的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10。

10

2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响应、进度安排、应急预案、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40分,一般得14-26分,较差得1-13分。

40

3

公司实力

根据参选单位的公司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14-20分,一般得8-13分,较差得1-7分。

2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2分,最高10分。

10

5

团队组成

根据项目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根据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1-3分。

10

、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c、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d、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 供应商书面声明 (格式按附件1)

: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2022 6 17日 下午16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  6 11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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