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资产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随着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的速度逐渐加快,因此仪器设备报废清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那些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无利用价值的设备要尽快报废清理,同时还要及时地进行回收、处理、消账。而对于那些仍可以使用,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防止资产设备的闲置浪费。

为了方便各部门更好地做好仪器设备报废清理工作,现将进行仪器设备报废清理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仪器设备报废清理工作。

一、报废条件

1、技术性能落后

是指该设备的技术性能已经远远落后现在的性能或已被新技术所取代完全无法再使用的设备;

2、超过使用年限

是指该资产已经超过了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使用年限;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资产报废年限为:

电子计算机及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6年(2006年12月31日前购置)

其他设备                          10年(2002年12月31日前购置)

公务车                           8年或行驶25万公里(2004年12月31日前购置)

3、无修复使用价值

是指该设备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很高无修复价值;

满足上述三项条件任何一项的就可申请报废。

二、报废手续

报废申请—逐级审批—设备回收处置(不符合报废年限的,资产处组织技术鉴定)

三、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可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http://www.sbs.edu.cn/zcysbglc/zlxz/)

1、符合报废年限的,请填写附表一

2、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请填附表二

四、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日

 

特此通知

 

附表:1、上海商学院资产设备报废申请表(一)

      2、上海商学院资产设备报废申请表(二)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2年12月3日

 

 

 

 

 

附表二.docx 附表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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